2025年5月27日 点击人次: 53
一、研究院简介
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成立于2015年1月22日,是依托国家高端智库--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设立的专业性研究机构,是按照新型高端智库发展要求运作的协同创新平台。研究院立足广东自贸试验区的建设需求,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探索深化与东盟及亚太自贸区合作、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以构建与高标准的国际投资贸易规则相适应的制度、政策体系为主要研究对象,以推动港澳与内地协同创新研究为特色,打造一个汇聚各类高端研究资源,集自贸区理论研究、对策研究和前瞻性研究于一体的开放性研究平台,建设成为跨学科、跨专业、跨区域的综合性国际化研究机构。
2017年9月,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评选确定为广东省重点智库。2018年1月,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被评选确定为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首批调研基地。2020年6月,被推荐为粤港澳大湾区智库联盟理事单位。
研究院持续在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投资贸易便利化、服务贸易自由化、国际贸易集成、金融创新、航运中心建设、人才特区打造、社会管理创新、粤港澳大湾区经贸合作、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等开放型经济体系构建方面开展深化研究,每年编制发布“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指数”、《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蓝皮书》和“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十佳案例”,创办《自贸区决策参考》《自贸区研究报告》和《自贸区动态》,举办自贸区高端论坛,为我国新一轮改革开放提供高水平的决策咨询服务。
研究院成立以来,积极与国内外同行开展交流合作。在各级领导的关心与指导下,研究院联合兄弟院校的自贸区研究机构创办“中国自贸区港研究智库联盟”和“中国高校自贸区研究联盟”,参与由上海财经大学牵头组建的“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创新中心”,赴韩国釜山、仁川经济自由区,迪拜自贸区、纽约湾区、东京湾区和国内22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调研活动;积极承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重点项目、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国务院港澳办、海关总署招标或交办的课题项目30余项,课题成果多次被省部级领导批示或有关部门采纳引用。具有代表性的有“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专项课题“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1+N”模式的制度创新及实现路径研究”、“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专项课题“自由贸易试验区首创性、集成式探索的理论创新和发展路径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20年应急项目“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集成创新”等,科研成果的产出、转化和推广获得一致好评。
二、岗位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学风;
3.熟悉高等教育规律,了解国内外高等教育情况;
4.有国际化的学术视野和引领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思路;
5.身体健康,聘期内应全职到校工作。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科研博士后
【招收条件】
1.已取得国内外著名高校博士学位(其中国内高校毕业生,已通过博士学位答辩者也可申请,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通过申请后,半年内必须取得博士学位),且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学术背景要求:人文社科类专业,有志于从事自贸区相关领域研究,具有相关研究经历者优先考虑;
3.具有扎实的自贸区相关领域研究基础和较高的外语水平,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并具有从事自贸区问题研究的兴趣与热情;
4.申请人必须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得兼职。
四、课题研究方向
依托“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专项课题:
1.制度型开放背景下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研究
2.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研究
3.自贸试验区首创性、集成式探索的理论创新研究
4.自贸试验区首创性、集成式探索的发展路径研究
5.自贸试验区联动关系研究
6.自贸试验区差异化发展路径研究
7.自贸试验区围绕新质生产力推动全产业链创新发展研究
8.自贸试验区对接国际高标准规则研究
9.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效评估研究
10.自由贸易港和特殊功能区政策创新研究
11.粤港澳大湾区相关研究
以上备选课题范围供参考,可根据个人研究方向自拟题目。
五、应聘所需材料
1.个人简历;
2.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
3.身份证或护照首页;
4.相关获奖、论文发表等证明材料。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南校区善衡堂)
邮编:510275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0-84111721
传真:020-84111722
E-mail:iftzr@mail.sysu.edu.cn